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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posed Housing Reforms

Author

Ruby Burns

Article

NSW Diverse and Well Located Housing Reforms

Date

5.12.23

NSW Diverse and Well Located Housing Reforms

新南威尔士州规划及环境部 (DPE) 正在就将要进行的住房改革征求公众反馈,目的是为在新州位置优越的地区提供更多样化的中低层住房。

NSW Diverse and Well Located Housing Reforms

目前,每个地方市议会都有自己的《地方环境计划 (LEP)》,对各自区域内可以建造的住宅类型都有自己的规定。不论当地具体的交通、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是否方便,个别《地方环境计划》一般会有限制类的管控,也不鼓励新建住房。

为响应大悉尼地区、猎人区、中央海岸和伊拉瓦拉-肖尔黑文区(Illawarra-Shoalhaven)的住房容量目标,计划中的规划改革希望快速推进新州的中低层住房建设。

改革计划是根据全州住宅密度审批中发现的差距制定的。具体来说,在R2低密度住宅区和R3中密度住宅区,中低密度住宅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例如目前悉尼只有 6% 的《地方环境计划》允许在 R2 分区的地区建造露台和一到两层的单元楼。

改革计划尤其关注增加 R2 和 R3 区域的住房容量——针对经常受到个别《地方环境计划》和建筑形式法律管控的“缺失中间形式”。

为了实施这些改革,鼓励全州位置优越的地区通过建造缺失的中间形式建筑物,实现“适宜”密度,新州规划及环境部提出了一项新的“新州环境规划政策 (SEPP)”。

这项计划中的“新州环境规划政策”希望通过准许:

  • 新州所有R2 区域均可建双拼别墅(dual occupancies)。
  • 大悉尼、亨特、中央海岸和伊拉瓦拉地区 R2 区靠近公共交通和中心位置优越的地区可建排屋、联排别墅和两层公寓楼。
  • R3 区内的交通枢纽和中心以及一些合适的就业区800米范围内可建中层公寓楼。

新的《新州环境规划政策》一旦获得通过,将优先于个别 《地方环境计划》,允许建造符合新管控措施的低中层住房。

新的 《新州环境规划政策》还希望纳入“非拒批标准(non-refusal standards)”来管理地块面积、建筑面积比例和建筑高度。如果低于 “新州环境规划政策” 规定的标准,则可推翻《地方环境计划》规定。虽然有这种规划改革的需求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州规划体系过于复杂,但这可以说是朝着解决新州住房危机的正确方向迈出了一步。

拟议的修正案将于下周通过一份《预期效果诠释(EIE)》的文件公开展示,新州规划及环境部预计新的 《新州环境规划政策》 将于 2024 年 6 月生效。

点击这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