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253 修正案》是《维州政府住房声明》中广为人知的规划改革的直接结果。
“第二套小型住宅”被定义为建筑物:
在所有住宅区内,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第二套小型住宅就不需要许可:
政府建筑中连接天然气的承诺,作为到 2045 年实现净零排放计划的一部分。
第二套住宅不得与主宅的土地细分,且最小花园面积仍然适用。
在面积小于 300 平方米的地块上建造第二小型住宅需要许可,这对于 VicSmart 申请来说是强制性的。但如果开发满足修正案第 54 条的要求,是可以使用 VicSmart 流程来加快申请进度。
第二套小型住宅的其它重要变化包括:
总体而言,如果一块地块上有第二套小型住宅,则第 54.05-2 条中规定的主宅要求的私人开放空间会减少,这意味着仅隐蔽私人开放空间(secluded private open space)的要求适用。
因此,主宅应在住宅侧面或后方设有 25 平方米且最小尺寸为 3 米的隐蔽私人开放空间,并可从客厅方便进入,第二套小型住宅的隐蔽私人开放空间面积应为 8 平方米,最小尺寸为 1.6 米,可从客厅方便进入。
在准备新申请时,除了要考虑对主宅影响,还需要考虑对地块上毗邻的第二套小型住宅的所有影响。
这些计划的改革旨在帮助缓解住房危机,解决住房负担能力问题,维州州长杰辛塔·艾伦(Jacinta Allan)明确表示,“要怎样使用第二套小型住宅将不受任何限制,使用可以很灵活,可以是让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也可以作为临时住所或者出租获得额外收入。
这一变化是否会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更多住房,或者让更复杂的案子免去规划审批流程,还有待观察,但这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并为希望建造第二套小型住宅的人提供一条明确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