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率地说,除非你是交通工程师,否则停车改革通常很难让人兴奋。但《VC277 号修正案》不同。
该修正案于去年年底发布,远不只是更新第 52.06 条款;它重新思考了维多利亚州如何规划增长、出行以及城市中心的未来。我们对这些更新进行了深入分析,结论很清晰:这不仅关乎停车位,更关乎维多利亚州的未来。
作为系列文章的第一篇,本文将审视该修正案的关键内容,包括主要变化、背后的政策逻辑,以及这些变化将如何影响未来的开发决策。
这些调整将改变城镇规划师、交通工程师、开发商、市政机构以及最终使用者(也就是你)对停车的看法。
最核心的变化,是提供停车位的新基准。
不再对维多利亚州大多数地区一刀切地设定最低配比,新的停车要求与公共交通可达性等级(Public Transport Accessibility Level,PTAL)挂钩。PTAL 是一项计算指标,用于衡量某一具体地址当前获得公共交通服务的便利程度,以及步行到这些服务的可达性。
PTAL 决定了用地归属的 4 个全新停车类别,取代了此前的 2 类体系。具体如下:
这是对法定管控的一次重大调整。修正案设有过渡期,但并非没有例外。
停车位上限已于 2025年12月18日 起生效;而最低停车配比则处于为期 6 个月的过渡期,将持续至 2026年6月。
在过渡期内,适用两套最低标准中较低的一套。也就是说,如果旧规划方案要求的停车位更少,则继续适用旧标准。
不过,和往常一样,仍然存在例外。
如果你的用地受现有停车覆盖区(Parking Overlay,PO)控制,则无论第 52.06 条如何规定,均以覆盖区中的标准为准。这意味着,一些位于高 PTAL 区域、按新规则本应适用较低停车要求的用地,仍需按照较高的 PO 标准进行评估。
我们的理解是,交通与规划部(Department of Transport and Planning,DTP)将在未来 6 个月内与各市政机构协作,使 PO 与新的第 52.06 条停车标准保持一致。相关结果尚待进一步明确。
从根本上看,这次改革中影响最深远的一点,是停车配置从此变为动态机制。
历史上,停车制度仅设定最低要求。在墨尔本大都市区,如果用地位于主干公共交通网络(Principal Public Transport Network,PPTN)范围内,或有其他特定政策适用,最低配比才会降低。这些配比和 PPTN 本身都极少更新。
DTP 已承诺每年更新停车要求(Car Parking Requirement,CPR)图层,以反映步行条件和公共交通供给的变化。这意味着,如果某一区域公共交通改善、PTAL 提升,当前属于第 1 类的用地,未来可能被调整至更高类别。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调整具有“事后性”:只有在公共交通服务已经提供或提升之后,图层才会更新。举例来说,在当前图层中,新建的 Arden 地铁站周边仍被划为第 1 类和第 2 类,即便全线地铁服务将于下月正式开通,该分类也暂不会改变。
停车改革并非凭空出现,而是维多利亚州城市增长规划整体转向的一部分,其核心文件是 2025 年初发布的《维多利亚规划纲要(Plan for Victoria)》。
让停车与真实需求相匹配
改革的核心,对应《维多利亚规划纲要》的行动 5:“让汽车与自行车停车要求及相关设施与需求相匹配”。政府的政策文件指出,在交通选择已经充足的地区强制配置停车位,会推高住房成本,也不符合实际出行模式。事实上,预计墨尔本内城多达 40% 的私人停车位长期空置。
通过引入动态停车要求,规划管控希望实现因地制宜的停车配置,鼓励可持续出行方式,并降低住房建设成本。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法定管控力图反映真实需求,但它仍然是整体性规定,无法覆盖所有土地用途和具体租户情况。未来,在市场预期与活跃活动中心所需条件的背景下,全面审视不同用地的停车需求将变得愈发重要。
支持活动中心与住房目标
维州政府的活动中心规划计划,旨在推动在火车、电车和公交走廊沿线增加住房供应,加强居住地与公共交通网络之间的联系。通过改革停车要求,公共交通条件最优越的区域将重点减少停车位过度供给,同时在靠近就业、服务和高质量交通的地区鼓励更多住房建设。
这正体现了《维多利亚规划纲要》的总体政策目标:“在交通连接良好的地区交付更多住房,减少对私家车的依赖,并更好地实现土地利用与交通基础设施的协同。”
不只是停车位那么简单
这次改革关注的不只是每个新项目需要多少个车位。通过从模板化标准转向基于替代交通可达性的规定,我们正在改变全州的出行方式。
这一点在高 PTAL 区域(第 3 类和第 4 类)的住宅和非住宅用地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在这些区域,住宅适用最高停车标准,每套住房最多可配置 2 个车位。这与以往的管控基本一致(此前通常为三居室住宅至少 2 个车位)。
而非住宅用地则不同,其最高停车配比远低于过去的最低标准。例如,高 PTAL 区域的办公用途,已从每 100 平方米不少于 3 个车位,调整为最多 0.45 个车位。
因此,尽管高 PTAL 区域和活动中心内的住宅仍可按接近旧方案的标准配置停车位,但非住宅用途受到显著限制。实际上,这一管控意在减少活动中心内非住宅项目的停车供给,引导访客减少驾车出行,转而选择其他交通方式。
未来五个月,将逐步显现这些停车改革在全州范围内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开发申请将成为检验改革成效的第一线。
在我们的评估中,仍有许多问题值得深入探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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